时间:2025-08-19 阅读:7446 来源:中国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新闻采编中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调解邻里纠纷 法理情融合促和谐
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黑龙江讯(李玉成)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巡逻车组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行至新宇文具楼附近,接到群众求助,称该楼内两户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执,情绪激动,极有可能引发进一步冲突。巡逻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两户居民各执一词,争吵声不断,周边围满了闻声而来的邻居。民警首先将双方分开,安抚激动情绪,待场面初步稳定后,分别与双方沟通,了解纠纷缘由。原来,楼上住户近期装修,施工时间安排不够合理,产生的噪音在午休时段严重干扰了楼下住户正常休息,楼下住户多次上门协商,希望楼上调整施工时间,但沟通效果不佳,矛盾逐渐激化,最终演变成了激烈争吵。
民警深知,邻里纠纷看似事小,若处理不当,容易埋下更大隐患。为妥善化解矛盾,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邻里相邻权的相关规定,为双方详细释明法律责任与义务。民警向楼上住户指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装修施工产生噪音在所难免,但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段进行高噪音作业,这是对邻里相邻权中 “生活安宁权” 的尊重与保障。若因噪音问题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民警也对楼下住户说明,在遇到问题时,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沟通途径解决。虽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但争吵、冲突并非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若因情绪激动导致肢体冲突等行为,同样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相应处罚。在相邻关系中,双方都有义务保持冷静、理性,遵循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的原则处理矛盾。
在民警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后,双方情绪逐渐平复,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楼上住户当场向楼下住户诚恳道歉,表示将立即调整装修施工时间,避开午休及夜间休息时段,并尽可能采取降噪措施。楼下住户也表示接受道歉,愿意给予理解。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一场邻里间的矛盾纠纷,更彰显了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基层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秉持公正态度、融入人文关怀的工作理念。未来,东城派出所将持续加强辖区巡逻管控,积极投身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和谐稳定,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