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阅读:5202 来源:中国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新闻采编中心
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黑龙江讯(李玉成)2025年4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居民吴某看到某早餐店的招工启事,在与早餐店沟通后被安排在后厨负责刀工工作。由于早餐店的工作时间为早上4点一直工作到下午3点,且在工作结束后还要整理第二天的食材,吴某无法适应这种高强度的工作,4天后,向早餐店提出离职申请,早餐店同意,但是吴某认为其已经工作了4天,按照当时约定的月工资3000元,其应该获得已工作4天的劳动报酬,但是早餐店认为吴某在试工期间且自己主动提出的离职,不应向其支付任何费用,双方产生争议,吴某诉至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该纠纷由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老法官工作室”受理,接案后,工作室的老法官李维焕第一时间与早餐店进行联系,但是电话一直未能接通,老法官认为该纠纷数额不大,且吴某也有与早餐店老板的聊天记录,只要沟通得当、释法明确,纠纷肯定能顺利化解。老法官与立案庭干警商量后,一同带好卷宗驱车赶到早餐店,老法官向早餐店老板表明来意,早餐店老板告诉调解员试用期间没有工资,而且是吴某自己受不了工作强度提出辞职,与他们无关。在听到早餐店老板说完之后,老法官并没有急着向早餐店老板说不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而是向其询问日常工作,经营收入等情况,通过唠家常的方式,确定了吴某工作4天的事实,工资约定也属实。紧接着老法官向早餐店老板进行普法,说明试用期期间不给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然吴某提供了劳务,就应当获得相应劳务应得的报酬;如果认为吴某的离职给其带来了损失,也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经过老法官的释法说明,早餐店老板表示,其实也并非不想给吴某工资,只是在与吴某沟通时,觉得吴某说话难听,一气之下就不想给了。老法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当即给吴某拨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将情况全部说明,也对吴某说话态度不好提出了批评,吴某向早餐店老板表达了歉意,早餐店老板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把工资支付给了吴某。
该纠纷从案件受理到调解结束只用了1个小时左右时间,高效的调解、高效的解纷意识,为这起纠纷迅速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调解支撑。第二天,吴某还特意到向阳区人民法院“老法官工作室”,向老法官李维焕表达感谢,并表示:“没想到会解决这么快,也没想到会去到早餐店直接给他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
下一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法为纲、理为据、情为桥”的多元化解纷矛盾纠纷的方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为类似的争议纠纷提供“依法明晰权责、柔性化解矛盾”的实践范例。
审核:陈学智